6025
6275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保社发综执处决字〔2025〕第020号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保社发综执处决字〔2025〕第020号
天津市磐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6TROA6L 邮编:30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万田 职务: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榕洋金城B座-2-1801
联系电话:13032206789
违法事实及证据:当事人天津市磐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数字化工厂项目有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行为。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对相对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递交《放弃权利书》,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以上事实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款第一项的规定,有现场证据照片、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为证为证,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述方式缴纳罚款,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2025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返回顶部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oldcontentid=&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sfj_zfxx&Check_CheckDate=2025/3/21 14:07:10&Check_Reasons=
/contents/7220/372672.html
举报电话:022-84906623
举报邮箱:tjftz@adm.tjftz.gov.cn
举报受理时间:9:00-11:3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