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社会事业>执法信息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保综执处决字(2021)第140号

发布日期: 2021-08-26     
  • |
  • |
  • 天津自贸试验区湘粤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你(单位)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露西亚商业街“湘粤居”门前 实施的 损害绿化 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一条六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小写:5000元) 处罚。

    你(单位)应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地址为: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 》缴款渠道所指定的银行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2021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oldcontentid=&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chj_check&Check_CheckDate=2021/9/13 14:51:28&Check_Reasons=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