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前期已对辖区内未按规定补足或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进行公告督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下两家旅行社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或履行相关义务。现将进一步处置决定公告如下:
一、博悦(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该企业营业执照已于2024年6月19日自行依法申请注销,法人资格已依法终止。前期公告督促该企业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截至目前,该企业仍未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对该企业持有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二、天津地球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该企业营业执照已于2022年4月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法人资格已依法终止。前期公告督促该企业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截至目前,该企业仍未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对该企业持有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他事项
对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告知的,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依法送达。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于公告期满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东四道8号空港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22—84925811
特此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文化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