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履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保税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保税区持续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一是保税区党委、管委会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凝心铸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二是组织推动各部门、各支部利用部门研讨、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发放学习资料、观看讲座视频,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实现党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三是抓好阵地建设,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
(二) 深化审批改革,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编制《保税区2024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构建“一张清单”管服务的良好局面;推动293项“应进未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厅办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审批质效,“免申即享”完成网络货运企业延期换证工作。二是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标准,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定《天津港保税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发展创新提速、指标优化提升、高水平开放提级、监管执法提质、保障措施提优五大行动共31项任务举措。制定《天津港保税区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实施计划》,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法治保障、扩大高水平开放、完善要素支撑四方面提出了62条具体举措。
(三)坚持法治引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持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保税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党委常委会等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保税区党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通过制度规范机关运行机制,保障行政工作的科学、高效运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意见及风险评估等程序。2024年,保税区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合同、项目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核770余次,出具律师意见书770余份,有效防范了行政风险。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拟以管委会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义界定、相关报送流程和报送材料等多维度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动态清理工作。
(四)推进普法落实,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2024年,保税区充分利用“法治视野”系列普法云讲座、“3.15”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推动各部门开展普法“六进”工作,分发宣传海报、宣传明白纸 4000余张,普法宣传读物700余本;组织推动社区普法活动26次,受众5000余人次;组织推动开展普法讲座19次,合计受众1560余人;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推动各部门定期宣传法治内容40余篇,累计点击量达4300余次。
2.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等多项法律学习培训,累计培训干部职工千余人次。组织58名“法律明白人”参与培训、92名党员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259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18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法治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1.强化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执法事项协调、执法争议处理、专项工作核查督办、案卷评查等制度。深入研究、贯彻《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保税区行政执法精准、高效、规范运行。依托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各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管清单、检查清单以及适用法条进行精确绑定,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日常检查的计划性,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2.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不断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保税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督促部门自查自纠,提升行政纠纷化解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走深走实,截至目前,管委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应诉质量和出庭效果显著提升。健全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机制,对于疑难案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努力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严格程序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全流程督查,推动部门规范办理。2024年,保税区主动公开文件29件、处理56件信息公开申请、定期更新门户网站11项主动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涉及经济领域、民生领域信息,不断提高群众对政策获取的便利度,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高质量公开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保税区党委、管委会严格按照《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保税区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推动保税区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2024年,保税区党委、管委会班子成员通过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等方式,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使学法成果不断转化为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保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履职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没有完全树牢,推进工作法治化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多。二是行政执法程序有待规范。执法人员在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阶段的执法文书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三是普法创新方式不足。传统的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仍占主导,这些方式覆盖面窄、受众有限,虽有利用公众号等平台,但多是法规条文的简单推送,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成为新常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首要任务,立足新时代、找准着力点、推进新实践,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深化落实工作任务要求,把区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加强应诉应议工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对全员开展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部门自查自纠作用,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风险;严格落实应诉制度,按照谁负责谁应诉,推动履行部门负责人出庭职责,做到敢发声、真出庭,最大限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吸引力。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以及与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领域,充分利用保税区“空港L航•法治E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编排法律题材的话剧、小品,开展法律沙龙、法律大讲堂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模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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