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税区在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区域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区工作理念,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较好的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工作职责
(一)制定实施年度履职计划
坚持依法治区的工作理念,围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保税区年度工作要点中确定全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以安监、环保、审批、综合执法等各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年度履职计划,明确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并将履职情况纳入管委会年终考核,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主动依法履行法定职权
今年以来,管委会及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打击行政违法行为,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2018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0373件,其中行政许可16903件、行政处罚1901件、行政确认7216件、其他类别4353件,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等多个行政执法工作领域。
(三)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模式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及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发挥信息归集、风险分类、警示预警的综合作用,先后借助外网平台、保税区管委会官网平台、微信新媒体等网络资源,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和电话通知等方法,多渠道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改革措施,平稳推进企业即时信息和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年共有20540户企业完成年报公示工作,777户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573户企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二是创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巡察工作。借鉴政治巡察的经验,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实施"安全生产巡察专项行动"。计划全年巡查企业100家,完成巡察企业111家次,巡察谈话423人,巡察考试1221人,巡察发现问题1439项,整改完成1416项,累计整改资金投入648.6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区域安全监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8年度,根据新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保税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围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行政收费六类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将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项执法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工作流程,起到了良好的实际工作效果。
二是完善区域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开展好法制工作,防范行政风险,要结合区域实际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借助外脑,为管委会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把事前、事中、事后法律审核关。严格按照《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展各项工作,使法律顾问制度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促进区域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2018年,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合同、项目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核500余次,出具律师意见书440余份,有效防范了行政风险。同时,结合区域法制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先后协助开展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法律援助、消费纠纷调解、信访咨询等多项具体工作。区域法律顾问制度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照《保税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的实施办法》要求,通过工委会等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保税区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健全管委会工作机制,保障行政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
三、有效推动法制政府建设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2018年,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保税区对以管委会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管委会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汇总和集中清理。经过多轮的梳理、汇总,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计5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30件,拟修订的13件,拟废止的12件,现已经管委会审定,并对外公布。
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了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修改和废止的工作流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化政务公开,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
制定了《2018年保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和规范公开内容,指导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管委会政务信息50余条,处理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着力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宪法宣讲等多项专题法律培训,全年培训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律素养;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学习考试300余人次,取得了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的良好成绩。
二是组织依法行政系列专题讲座,坚持对主要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培养、重点管理、重点监督,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为区域的法治化进程保驾护航。全年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
三是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宣传与全区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众达2万余人,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四、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
2018年按照新区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各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与准确。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要求,组织推动安监局、人社局、环保局、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录入执法工作及行政检查工作信息,确保各类执法数据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及时准确的上传监督平台系统,推动整个区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二是对保税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梳理,在监督平台中完成了对具有行政执法工作职权的15个部门主体基本信息的更新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重新核对,确保所有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信息完整无误;对各部门10大类执法权责进行全面的核查与梳理,并及时在平台中进行修订及更新,实现对执法权责的动态化管理。
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专项培训,邀请新区负责同志,讲解平台操作使用技巧,提升执法人员的日常应用技能。同时,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专网平台月度案件录入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定期做好汇总分析工作,进一步深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系统管理。
五、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
按照《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程序,防范行政风险。2018年,涉及我委行政诉讼案件30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
(二)组织开展案件评查
深化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年内对人力社保、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审查,对照标准仔细梳理筛查,对案卷目录编制、立案登记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通过案件评查工作,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同时也有效防范了违法执法风险,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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