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税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和新区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保税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投资运营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一、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5〕8号)的文件要求及市、新区编办有关会议精神,保税区制定了《关于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办公室、党建部牵头,组织管委会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权责清单的梳理工作。梳理中,管委会各单位积极与市、新区主管部门联系,全面清理审查行政职权,分类进行登记,并采取统一格式编制权责清单。
目前,已完成三轮梳理工作,共涉及行政执法主体16个,行政职权10类1484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036项,行政许可类144项,行政强制类32项,行政征收类21项,行政给付类3项,行政检查类97项,行政确认类13项,行政奖励类19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类118项。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如:今年我区出台的“一中心、一基金、四专项”政策体系,决策前起草部门对国家、我市及外省市的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了充分调研,征求了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律师等方面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形成最终上会集体决策草案。年内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5件。
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市、新区工作要求,保税区对建区以来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初步清理了规范性文件106件,因失效、上位法调整等原因拟废止64件。保税区将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台账,及时对需清理的文件进行处理,确保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法律培训。大力推进干部队伍法制业务教育,有针对性的制定了《2015年保税区干部培训计划》,并结合区域实际,先后组织了自贸区专题培训6期,培训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参加新区自主选学培训10余期,培训干部职工300余人次;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开展《行政诉讼法》等专题培训2次,认真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同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加强证件申领、核发等管理工作。目前,保税区持执法证干部195人,个人信息已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行为。今年以来,保税区管委会及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作为经济功能区,我们坚持执法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年内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4399件,其中行政审批21887件;行政处罚632件;责令停产停业1件、没收违法所得1件;行政确认11880件。
三是强化执法工作正规化。制定出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综合执法监督制度》、《综合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罚没票据、罚没款管理制度》、《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制度》等规范性制度,从执法程序及实体、从办案人员责任追究到案件文书制作等各环节,加强各部门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审查,推进部门执法工作正规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评查机制。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活动较为集中的部门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从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查,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五是依法应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涉及保税区行政诉讼案件7件,其中已判决5件、正在审理2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代理人依法出庭应诉。办理申请人不服我委部门行政决定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申请人撤诉,1件正在办理中。
六是启动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日前我委正式启动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已实现与新区平台专网的互联互通,平台涉及的部门职能和执法人员等基础信息已全部录入完毕,10个执法活动较为集中的部门已配备执法监督专网专用电脑。目前,执法监督分中心建设、行政监督专职人员配备、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等工作有序进行中。
四、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严把法律审核关。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自2005年起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指定3名律师为管委会及各部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是延伸法律服务范围。为提升法制服务工作水平,自2010年以来,我委协调常年法律顾问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先后协助开展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消费纠纷调解、企业法律咨询等工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法制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得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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