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厂或投资建设实体项目支持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
(1)当年购地建厂或投资建设的实体项目;
(2)在临港片区投资或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重大产业项目;
(3)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的制造业项目。
【政策要点】
(1)对当年购地建厂或投资建设的实体项目,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8%的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项目开工、投产、达产建设进度的一定比例按年度兑现。
(2)在临港片区投资或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重大产业项目,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3)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的制造业项目,经评估,参照本条款执行。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 厂房租金补贴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
(1)新引进的企业,租用自用楼宇厂房;
(2)已落户的企业因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在区内扩租的;
(3)代建项目厂房;
(4)原项目方利用其闲置厂房和土地引进新投资者进行生产经营并取得一定产值规模。
【政策要点】
(1)对于新引进的企业,租用自用楼宇厂房,经认定,给予最高75%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大不超过6000平方米,期限不超过三年;
(2)对已落户的企业因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在区内扩租的,给予不超过扩租面积的50%场地租金补贴,经认定,补贴面积最大不超过3000平方米,期限不超过三年。
(3)支持代建项目厂房,建成后以成本价按照十年回收期的方式租赁给企业使用,并鼓励企业在需要时以成本价回购。
(4)鼓励盘活闲置房地,对原项目方利用其闲置厂房和土地引进新投资者进行生产经营并取得一定产值规模,经认定,按照交易过程交易双方对区域经济贡献最高50%分别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 根据企业发展速度提供的奖励及支持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
(1)首次纳规入库的工业企业,其下一年度工业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
(2)新注册企业,当年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保持增长;
(3)区内已注册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大于5年),前一年度产值保持增长、当年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年增加值率不低于20%。
【政策要点】
(1)首次纳规入库的工业企业,其下一年度工业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该奖励不重复享受。
(2)新注册企业,当年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保持增长的,根据管委会绩效评定情况,给予最长5年期限、最高不超过其当年对保税区地方主要经济贡献80%的扶持。
(3)区内已注册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大于5年),前一年度产值保持增长、当年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年增加值率不低于20%,根据管委会绩效评定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保税区地方主要经济贡献增量部分70%的扶持。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4.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
(1)当年首次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
(2)获评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
【政策要点】
(1)对当年首次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获评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待获评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后给予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5. 白领公寓租金补贴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天津港保税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年纳税500万元(含)以上企业;
【政策要点】
(1)对年纳税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不超过5位员工租用的区内白领公寓给予最高两年100%租金补贴;
(2)对年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7位员工租用的区内白领公寓给予最高两年100%租金补贴。
(3)自企业在保税区注册之日起,可享受白领公寓租房补贴1次,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6. 购房补贴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天津港保税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在保税区内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超过1000万元(含)的制造业企业
【政策要点】
(1)给予2个享受人才安居补贴名额,以后年度纳税总额每增长1000万元(含),再给予2个名额。
(2)人才安居补贴标准为人才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5%,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7.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奖励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天津港保税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符合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核心技术管理管理人员。
【政策要点】经管委会绩效评定,按照企业当年对保税区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最高5%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人。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8. 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及零部件奖励
【政策目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同等质量条件下采购区内无资产关联工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零部件;
【政策要点】经认定,对采购方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采购金额千分之三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9. 引进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奖励
【政策目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制造业企业将相关配套厂商引进保税区,配套企业首次纳规入库
【政策要点】当年给予园区引进配套厂商企业不超过上一年采购金额千份之二的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0. 重大产业项目扶持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产业影响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制造业项目
【政策要点】经管委会审定,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1. 特色产业发展扶持
【政策目的】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受益人】先进制造业企业或项目
【适用条件】生物制造、氢能、海洋经济、智能科技、民用航空等产业
【政策要点】对生物制造、氢能、海洋经济、智能科技、民用航空等产业的特色环节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依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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