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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实验室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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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验室内必须固定存放消防器材,将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等)需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每天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理。任何用电、加热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5.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专瓶专用。


          6.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一定距离。


          7.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8.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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