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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支队组织召开临港区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
保税支队组织召开临港区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
为切实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新颁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防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发生。8月3日,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临港区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临港公安派出所社区管片民警、临港区域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共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临港区域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总体形势,总结了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及“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情况。社区管片民警就加强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从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最后,支队消防监督员就全面贯彻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规定》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抓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要紧盯重要环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积极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大力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加强对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管理。认真对照消防安全检查任务清单,精准发力,务实推进,做到消防安全隐患即查即改不留余地,整治到边到位。三是要强化督导问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明确业主(单位)、使用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保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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