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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天津市自贸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04-22
来源:天津政务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届天津市自贸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第一届天津市自贸改革和制度创新奖
获奖项目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加快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北方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十年来,天津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力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探索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贸易制度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一大批制度创新性强、经营主体受益度高、复制推广效果好、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成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舞斗志,弘扬“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精神,激励各部门、各单位勇担重任、拼搏进取、奋发有为,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保税租赁海关监管新模式”等14个项目第一届天津市自贸改革和制度创新奖,其中授予“保税租赁海关监管新模式”等3个项目集成创新奖,授予“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等5个项目优秀创新奖,授予“‘自贸+综保’先行先试,实现全国首例生物制品跨境分段生产模式应用”等6个项目优秀探索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项目参与单位进一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肩负起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的重任,在新征程上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契机,加强主动谋划和系统设计,开展更大程度压力测试,为全面提升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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