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实施以来,天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点定位、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系列措施,以“三服务”为推动滨海新区“八大工程”落地见效注入强劲司法动能。2023年1-11月,该院审结涉滨海新区案件12285件,标的额648.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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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添秤加码
创新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促进环渤海港口城市群高质量发展。2023年11月,天津三中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津冀地区五家中院共同签署《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环渤海区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从党建联建联学、专业审判协同、特色审判领域协作、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及诉源治理等若干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司法协作。“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高品质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依托津秦唐沧港口城市战略优势,以京津冀区域共同体理念和思维,构建全方位的司法协作机制。此外,以高水平协作提升区域治理能级,通过推动各项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加速推进京津冀区域治理体系一体化进程。”天津三中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该协议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环渤海区域司法协作的重要举措。
为助力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天津三中院出台了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具体举措,明确17项重点任务,强化对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非首都功能承接载体、产业、项目等案件的关注,完善涉京津冀案件识别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审结涉京津冀案件2848件,标的总额285.05亿元。主动与京津冀3地5家法院开展联学研讨5次,实地走访调研石家庄中院、雄安中院等6家法院,交流审执经验,深化跨越立案、环资审判、执行协同等6个重点领域协作。牵头举办京津冀供应链金融暨保理司法论坛,全力服务“北方商业保理之都”建设。
助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天津三中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10个行政部门执法联动,深化商业秘密、数据权利、植物新品种等协同保护,强化全链条、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紧扣天津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国际化水平,审理了相当数量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件。在国外某知名童车生产商诉三家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通过综合考虑案件侵权情节及相关证据,认定被告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判决其承担原告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额,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涉外专利侵权案。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颖鑫介绍:“在本案中,法院将倡导已久的惩罚性赔偿司法政策率先成功运用到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明确了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裁判要旨,在惩罚性赔偿裁判规则适用条件和数额计算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除此之外,天津三中院从滨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4地聘任30名技术调查官,开展技术类案件专题培训11次,实现技术领域全覆盖。健全“巡回审判+N”服务模式,在天津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协天津中心开展巡回审判3次,发布中英双语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白皮书及12篇典型案例,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化机制。
以司法创新推动金融创新,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2023年4月,天津三中院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全国首创建立了“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并于当年6月组织召开首场金融创新司法听证会,对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听证,推动首笔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创新业务落地,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以听证方式对金融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法律风险、权利义务、责任范围等进行分析论证,最后以《听证意见书》的方式向相关方作出反馈。”民二庭陈晨法官介绍说,通过“专家辅助团”进行集体“会诊”,精准把脉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痛点和难点,能够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更加系统、更加全面、更加实效的服务保障。
天津三中院依托“司法+监管”金融领域一体化风险防控处理机制,妥善审理捷信金融、滨海农商行等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今年以来审理金融案件1360件,标的总额370.11亿元,审结全国首批50起嵌套式融资租赁+保证保险新类型金融案件,4案入选天津法院十大商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条线典型案例。
服务高效能治理 为建设法治滨海保驾护航
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天津三中院联合滨海新区司法局、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建立“滨海新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围绕“源头-诉前-诉中-诉后”四个阶段制定13项举措,以全流程争议化解协同机制,实现预防于源头、止争于诉前、解纷于诉中、息讼于诉后。召开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及10个典型案例,助力行政机关提升工伤认定规范性。与辖区3家司法局共商共研征收类案件,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一审应诉指南》,为行政机关应诉提供规范指引。
首创“企业合规建设司法服务中心”,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引和行动方案,明确11项工作机制、13个重点领域,在天津经开区率先建设线上线下“企业合规建设司法服务中心”,设置司法发布、合规指引、合规体检等6个模块,一体推进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合规治理。围绕“1+3+4”产业体系,广泛开展“一庭一链”助企专项行动,深入行业协会、产业园区、链主企业等10余家单位调研问需,针对10个方面18项司法需求,发布9个主题12篇典型案例,打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司法建议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结合审理的滨海新区域内校园安全、房地产业发展相关案件,梳理提出4方面10余条风险隐患,发出2份综合司法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向滨海新区公安局、教体局、街道办等发送审慎研究行政处罚、加强流程监督管理、完善制式法律文书、落实环保属地责任等司法建议7份,期限内100%采纳建议、研究整改,助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向滨海农商银行、渤海化工、天津大佑等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份,提示银行强化信贷业务审核,科技企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
服务高品质生活 为建设新时代“四宜”美丽滨城聚力赋能
做实优服务“护民生”。妥善审理涉“业教保医”等民生案件4318件,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家庭教育令,发布维护妇女权益、反家庭暴力、劳动争议等典型案例9篇,2案入选天津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贯彻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目标,审理涉滨海新区房地产案件3218件,标的额144.53亿元,推进“问题楼盘”、拆迁安置涉诉涉执案件妥善化解。全面落实二审网上立案、线上保全、在线调解等工作,电子送达适用达90%以上,实现送达周期不超过48小时,诉讼服务便民性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促进港产城“深相融”。联合海事法院、滨海新区法院深入天津港实地调研,整合“海”“陆”司法资源,作出服务保障承诺,加强专业法庭审判指导,助推国有企业合规治理,强化涉港法律问题联合调研和联动治理,5次深入天津港及上下游企业跟踪问效,深化专项联络机制和服务举措。牵头津冀环渤海5家中级法院会签加强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专业审判协同、司法资源共享、联合调研交流等12项区域司法协作,形成服务保障环渤海港口群和沿海经济带集群合力,以高效能区域司法保障助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
擦亮全区域“绿底色”。开展司法服务保障绿色金融产品调研,走访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中新生态城建设局、经开区金融局等17家单位,与15家单位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座谈,制定《关于在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中强化环保与金融协同监管的工作指引(试行)》。妥善化解首起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发布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及10个典型案例。办结北方排污权司法处置第一案,探索执行“第五查”创新举措,制定碳排放配额民事执行司法处置规程,助力完善区域碳交易市场,以“绿色司法”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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