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防办发布了“市防办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 防范工作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天津海事局,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于9月8日8时在西北太平洋洋面生成,13日凌晨移入东海南部海面,并于早晨5时加强为强台风级,预计“梅花”将以10-15公里/小时的速度向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于14日下午至夜间登陆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随后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15日夜间至16日可能影响我市产生降雨过程。日前国家防总对部分省市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海河防总也下发通知,对会商研判、强降雨防御、河道水库防汛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鉴于台风移动路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几日我市沿海潮位偏高,规划资源部门也发布了风暴潮消息,台风、风暴潮、海上大风相互叠加,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我市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经市防办组织联合会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压实防范责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高度戒备,全面压紧压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层层落实包保责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启动预案,人员设备设施提前到位,扎实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
二是加强会商研判。气象、规划资源、水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梅花”发展变化,加密京津冀会商和部门间滚动风险研判,及时启动预警“叫应”和宣传发动机制,督促各级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增强公众避险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抓实防潮措施。防潮分部、滨海新区防指、海事部门要锚定大潮、强风防御,立足防极限防超常防突发,把人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抓好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特别要做好异地船只回港避风工作,确保“不漏一船、不落一人”。
四是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防洪排涝防潮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巡视检查,做好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防风加固工作,深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易涝区、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区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队伍物资保持热备状态,随时应急处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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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防办还发布了“市防办关于延长防汛期的通知”↓
市防指组成单位,各区防指,水务集团,市级防汛物资代储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海河流域及我市多强对流性极端天气。气象部门预报,9月份海河流域及我市仍有多次降雨过程,且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台风北上影响天津可能性偏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市防办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我市防汛期延长至9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清醒认识今年降雨偏多、强对流天气强、台风北上滞后、防范难度大的新形势,汲取有关省市山洪灾害亡人事件教训,始终绷紧防汛这根弦,立足防急、防猛、防超常,看牢盯紧、严防死守,保持应急状态,坚持实战标准,落细落实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措施,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二是保持常态热备。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失万无”,固化覆盖城乡低洼片区、下沉道桥、地下空间、轨道交通、危陋房屋、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景区景点和农家院等防汛高风险部位的防汛抢险排水预案方案、队伍、设备热备常态化机制,做到雨前预置到位、雨中严防死守、雨后持续热备;遇突发情况,各级责任人要主动进位、靠前指挥、科学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积极应对汛情。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和台风发展变化,强化联合会商,实时掌握研判上下游雨情、水情、潮情发展趋势,特别要防范局地强降雨,第一时间启动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和直达基层一线的叫应机制,提前上岗到位,科学布防力量、物资,全力开车排水,加强河道巡查和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强降雨防范和人民群众出行“两个安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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