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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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醋酸催化体系优化项目 |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3369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扩建改造:新增一套最大供气能力为8000m3/h的CO膜制气设备,新增一台设计能力为50万吨/年脱轻塔对现有塔原位替换,同时增加部分辅助设施。(2)催化优化改造:在不改变现有催化剂和催化体系前提下,新增一套CO净化槽和一台洗涤塔以降低催化剂消耗。(3)节能降耗改造:为降低精馏过程中蒸汽消耗,将醋酸制备反应体系水含量从7%-8%降至3%-4%,在反应体系中加入催化剂稳定剂以维持催化剂的稳定性(4)醋酸精制改造:新增一套脱醛装置和一套脱碘装置提升醋酸产品品质。现有其他产品产能保持不变。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26%,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收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地下水及土壤防控措施等。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为丙酸精馏系统废气、醋酸罐呼吸废气、低压尾气、脱醛系统废气。 丙酸精馏系统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醋酸储罐呼吸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一套废气洗涤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46排放;低压尾气、脱醛系统废气经收集进入1台特种锅炉作为燃料气,燃烧烟气(TRVOC、非甲烷总烃、乙醛、臭气浓度)通过1根不低于20.2m高的排气筒DA124排放。 其中,DA046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DA124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乙醛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逸散、装置内甲醇中转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其中,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甲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洗涤装置废水。由废水总排口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pH值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须满足与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协商排放指标(已备案)。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脱醛工序残液、脱碘系统废催化剂、废酸塔采出液、废油桶、废一立方塑料罐、废脱硫催化剂、载银树脂、废包装桶、稳定剂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