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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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甲醇装置等温变换改造项目 |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3369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拆除现有甲醇装置区内停用的硫酸装置,新建1套等温变换装置,原绝热变换装置停用;(2)对甲醇装置区内现有1号酸脱装置进行局部改造,处理变换气序列甲醇洗涤塔后增加精洗塔及配套设备。该项目改造仅对厂区上游现有煤气化装置产生的粗合成气进行变换、酸脱处理,为厂内下游装置生产提供所需变换合成气原料,不直接生产相关产品。项目建成后,1号变换装置、酸脱装置(处理变换气序列)较改造前有效合成气设计处理能力由132500Nm3/h(原绝热变换工艺)降低至100000Nm3/h(新等温变换工艺),CO变换率由55.2%提升至98.8%,酸脱装置(处理未变换气序列)处理有效合成气能力保持62000Nm3/h不变。现有其他产品产能保持不变。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1.9%,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收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地下水及土壤防控措施等。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为脱酸装置酸性气体脱除废气。 酸性气体脱除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甲醇、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套水洗塔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80米高的排气筒DA087排放。 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甲醇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为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逸散。其中,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甲醇回收废水。由废水总排口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pH值、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有机碳须满足与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协商排放指标(已备案)。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变换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氧化铝填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一般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