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6209
传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上海启源芯动力北方基地建设项目 | 天津融和智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经三路以东,经四路以西,纬六道以南、纬 七道以北 |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购置安装电芯上线机、自动贴胶设备、模组自动堆叠设备、侧板自动焊接设备等,建设模组PACK生产线;购置安装工位等,建设框架生产线(人工装配)。生产线用于CVP400、标箱、长箱等产品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产6GWh CVP400、3GWh标箱、1GWh长箱产品,最终应用在动力电池领域。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0.32%,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本项目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其中,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厂房独立排口进入污水管网,通过园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你单位对A栋厂房独立排口达标负责。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电池、废切削液、氢氧化钠废液、沾染废物、废胶、废包装桶、电池浸泡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合格品(锂电池)返回供应商;废包装材料、废离型纸、废绝缘片、废钢带、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废滤筒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