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619193
传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4.0公里海堤) |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围而未填海域东侧 |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该工程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围而未填海域东侧,用海面积为33.7010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非透水构筑物。4.0公里海堤工程轴线长度为3992米,未突破现状围堤向海侧坡脚线,未新增用海面积,分为南堤内侧段和南堤外侧段。南堤内侧段在原西隔堤基础上进行建设,采用复合斜坡结构,主要工程包括块石护面、生态护坡、顶高程+6.0米的混凝土挡浪墙、4米宽巡堤路及陆侧放坡;南堤外侧段在原南围堤基础上进行建设,采用单级斜坡结构,主要工程包括护底块石换填、块石护面、顶高程+8.0~+8.2米的混凝土挡浪墙、4米宽巡堤路及陆侧放坡。该项目海堤工程轴线长度为3992米,申请用海范围内修复使用人工岸线3982米。 | 二、根据该工程完成的报告书结论及《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4.0公里海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保税评估书[2025]010号),在该工程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该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渔业资源经济损失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四、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按照渔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开展该工程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审批权限部门进行审批,按要求组织落实补偿措施。 | 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