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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安赛科(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 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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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619193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安赛科(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新建工程

    安赛科(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渭河中道102

    天津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在租赁厂房内新建1条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线,包括投料、破碎、计量、混合、造粒、筛分、烘干、包膜、包装等工序,主要用于回收利用湿式氨法烟气脱硫产生硫酸铵,预计年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硫酸铵约90万吨。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5.28%,主要用于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为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理线废气(硫酸铵投料、破碎、计量、1#筛分、烘干、冷却、2#筛分、防结粉投料、包膜、散装成品落料、包装)和烘干炉燃气废气。

    硫酸铵投料废气、破碎废气、计量废气、1#过筛废气(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一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冷却废气(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一套3#布袋除尘器处理,2#过筛废气、防结粉投料废气、包膜废气、散装成品落料废气、包装废气(颗粒物)经收集进入一套4#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烘干废气(颗粒物、氨、臭气浓度)与烘干炉燃气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经收集一同进入一套“2#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

    上述废气中,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放的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为硫酸铵投料和防结粉投料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进入天津临港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一般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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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826日至20259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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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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