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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胜一塑胶有限公司艺术指甲及塑料包装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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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209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胜一塑胶有限公司艺术指甲及塑料包装盒生产加工项目

    天津胜一塑胶有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76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新增注塑机、冷水机、混料机、粉碎机、移印机、UV平板打印机、UV喷涂线等设备,通过混料、注塑成型、移印、平板打印、喷油、流平、固化、粘钻、检验等工序,设计年产白片2200万套/348吨,(其中400万套/240吨外售,1800万套/108吨用于后续工艺美甲片生产)、工艺美甲片 1800万套(148吨)、PS包装盒400万个(240吨)、PET包装盒1800万个(9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30%,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塑成型工序、热压成型工序、移印工序、移印清洗工序、平板打印工序、粘钻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新建一套“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粉碎工序、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新建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油、喷涂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漆雾净化回收装置处理后与流平、固化废气一同进入新建一套静电除尘+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新建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1,3-丁二烯、乙醛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冷水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冷水机废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项目噪声源为低温蒸馏设备及各种泵类等设备,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料桶、废清洗液、废 UV 灯管、废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喷涂废液、沾染废物、废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废耗材(清洗干净)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印版(清洗干净)、废模具返回厂家维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2025617日至202562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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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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