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酵高产甾体类原料及中间体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项目 | 天津瑞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湘江道696号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种子罐、发酵罐、打浆罐、洗涤釜、处理釜、浓缩罐、离心机等生产设备,通过种子培养、发酵、提取、精制、检测等工序生产中间体雄烯二酮(4-AD)、雄二烯二酮(ADD),设计年产雄烯二酮25吨,雄二烯二酮25吨。环保投资321万元,占总投资的1%,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地下水及土壤防控等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投料废气、发酵废气经收集进入“中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3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提取废气、精制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深冷+RC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3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废气、未捕集的提取废气、精制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3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氧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其中,TRVOC、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TVOC、氨、硫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3.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同经厂区总排口进入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4其他标准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产生的废包装桶/瓶(沾染)、过滤废渣、釜残、脱色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检测废液和器皿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冷凝废液、废催化剂及废培养基(灭活)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取得危险废物鉴定结果前按危废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物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物,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建设单位在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