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东丽公司天津东丽袁家河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 | 变电站工程: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与中环东路交口东北侧袁家河110kV变电站 输电线路工程: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东十一道、中环东路沿线 | 易景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在现有袁家河110千伏变电站内安装2 号主变压器及相关配套GIS设备基础、电容器及10千伏开关柜,前期设备基础、埋件孔洞均已预留;新建10立方米事故油池;GIS间隔外墙拆除及恢复,主变压器位于户外,配电装置位于配电装置楼内,不新增用地。新设单回110千伏电缆路径长约2.35千米,由杨北路220千伏变电站利用现状管线敷设至袁家河110千伏变电站,其中穿现状排管路径长约2.25千米,穿现状沟槽路径长约0.1千米。项目建成后,袁家河110千伏变电站站最终主变规模为3×50兆伏安,110千伏侧进出线6回,35千伏侧出线8回,10千伏侧出线28回。项目环保投资为68万元,占总投资的2.7%,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生态恢复等。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各项环保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期扬尘、噪声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2.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绿化工作,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项目施工期施工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变电站内建有事故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事故或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 5.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6.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 - |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