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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低温蒸馏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低温蒸馏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6209
传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低温蒸馏废液处理项目 | 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九道172号 | 众信汇达(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现有四期A厂房内污水处理站空置区域,新增一套低温蒸发设备,配套建设含油废水预处理池、废液储存池、废液中继池、废液静置桶和浓缩液收集桶(均为地上设施)。项目建成后,处理现有工程产生的含油废水(325吨/年)、废切削液(35吨/年)、废碱液(30吨/年)和废磷化液(10吨/年),共计处理量400吨/年,处理后浓缩液共75吨/年。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00%。 | 1.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含油废水经预处理工序去掉部分废油后,与其他三股废水(废切削液、废碱液、废磷化液)进入低温蒸馏设备处理,处理后的馏出液依托现有生产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项目噪声源为低温蒸馏设备及各种泵类等设备,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浓缩废液、浮油、废滤袋及残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防控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监测计划及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禧玛诺(天津)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低温蒸馏废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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