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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承接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企业的通知
关于征集承接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保税区印章刻制服务单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保税区营商环境,保障在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一次领取,现征集在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新注册企业提供开办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印章企业接受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为保税区新注册企业提供刻制印章服务
二、印章企业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已经开通电子印章刻制服务业务,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承诺自接到印章刻制信息后120分钟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及时送达;
3、每套印章费用为160元,包括胶皮实体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不含芯片),电子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4、按照以上费用标准提供与之相适应质地的印章。
三、合作方式
所有愿意接受征集条件的企业,应在2月10日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至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并签署《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集时间
印章企业需在2023年2月3日至2月10日16:00之间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22-84906141(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特此通知。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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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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