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5
6289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提示道路运输企业投入运力的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提示道路运输企业投入运力的公告
各相关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未购车业户,应依法注销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今年以来,我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将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我局对2021年11月1日后以承诺制方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尚未投入运力的业户暂缓证后监管措施,待我市疫情社会面全部清零后,我局将适时恢复证后监管机制,届时被注销许可后再次申办许可的,不再适用承诺制,需先行购入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特此提示相关业户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关要求尽快投入运力。
附件: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明细
2022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返回顶部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ssbm=&fromcontentid=&enddate=&oldnodeid=&oldnewid=&oldcontentid=&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zwfwb_check&check_checkdate=2022/9/5 14:32:10&check_reasons=
/contents/6294/356079.html
举报电话:022-84906623
举报邮箱:tjftz@adm.tjftz.gov.cn
举报受理时间:9:00-11:30 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