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文件申请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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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津保审环准〔2022〕12号 | 2022年8月3日 |
| 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黄河道220千伏变电站中低压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津保审环准〔2022〕14号 | 2022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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