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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德民(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德民(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6209
传 真:022-84906228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德民(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改造项目 | 德民(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滨海九路131号4栋 |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对租赁的厂房进行装修改造,重新进行功能分区,设置十万级、万级洁净区及普通生产区域,同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主要生产扁桃仁、开心果、各种调味坚果、水果坚果混合麦片、每日坚果、坚果棒、谷物棒(糖果类)等食品,总设计年产能为21600吨,分为两期进行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坚果食品11000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的2%,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一)项目运营期果壳生产线、果仁生产线、麦片及摇摆炉生产线在杀青、烘烤工序产生的燃气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P2、P3)排放;包装塑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十万级洁净车间中央洁净系统内活性炭滤网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三)合理布局噪声源,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包装物、不合格原料及杂质、废油脂、清理废物、废检验产品及废平皿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滤网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2年3月28日-4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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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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