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在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研究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牵头制定《天津港保税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党委、管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细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更加科学、完备、严谨的责任制体系。二是,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委办职能,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专家对34家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考评。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和安全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三是,组织制定《天津港保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赴30家重点企业实地辅导落实工作,着力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职责。全年共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28起,罚款90.9万。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一起对法定职责不作为或滥用执法权力乱作为的错案,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落实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发挥媒体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我局职责,在保税区网站进行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开展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按规定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无制式服装的应当着装得体,佩戴执法证件,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四)不断强化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悬挂标语100余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发放安全文化折扇3000余把、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线上答题、“一人一份心、安全有信心”安全文化沙龙、安全示范班组评选、社区学校企业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热情。深入开展“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主题教育,分别邀请市应急局领导、安全专家面向机关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目标,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深化事故隐患攻坚整治,监管水平有新提升
深化事故隐患攻坚整治。制定《保税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整治行动方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狠抓疫情复产复工和重点时节安全防范工作,紧盯重点领域、突出薄弱环节、防范重大风险,应急局共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373家次,排查整治隐患5601项,行政立案28起,罚款90.9万。同时,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各行业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区共检查企业7590家次,排查整治隐12918项,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制定《天津港保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包括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3个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成立由6个牵头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并广泛开展动员部署,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截至12月底,全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检查企业7064家次,排查整治隐患8116项,处罚59起,罚款122.96万元。
持续开展重点企业驻厂式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巡查,全部完成19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驻厂式安全检查、企业巡查35家和巡查回头看80家,实现危化企业及重点工贸企业三年巡查全覆盖。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成428家企业2019年度安全考核,制定《天津港保税区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设立了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发挥好正向激励作用,激发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
(三)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限定整改时限,及时进行复查,逐项核对整改效果,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做到一点一策、登记上账,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切实做到执法检查规范化、痕迹化、闭环化管理。对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倒查企业责任,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进行处罚。
三、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
2021年应急管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区委、区政府和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推进安全保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21年,应急管理局以四大规范、四大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落实三项工作试点要求为基本目标,继续建立完善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规范各类执法程序和执法档案、配备相应执法装备,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做好执法能力建设。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
一是做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对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讲,借助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进行舆论宣传,采取考核问卷、现场问答等方式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研究法律法规条款实际应用的操作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日常性、专项性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继续做好对出租厂房情况的排查摸底,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各类企业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自查自改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企业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隐患问题整治,提升区域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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