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的有关贷款贴息政策,经公开征集、专家评议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32家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
联系电话:022-58832919
附件: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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