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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保税区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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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天津港保税区(含海港、空港、临港)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园区内实际经营的相关企业或单位,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保税区,财务独立核算。

    二、申报时间

    1.请申报科技方向(津工信财〔2023〕17号附件24-附件27)的企业于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eji@adm.tjftz.gov.cn,邮件注明“企业名称+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A区二楼科技局)。

    2.请申报科技方向的企业做好2023年11月22日(周三)进行全天现场评审准备(暂定),评审包括项目简介(不超过5分钟)及专家提问环节。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


    (联系人:张玲军  联系方式:84906012 188-1267-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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