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津科引智〔2022〕91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市级科普基地覆盖范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天津市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保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中央驻津单位,以及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
(二)申报单位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三)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
(四)制定并实施年度科普工作计划(规划),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运行能力,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有专门的科普讲解词及配套图文;
(五)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六)积极参加全市大型科普活动,每年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3场次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七)结合形势需要和基地特点开展常态化科普活动,利用新媒体、网站等平台载体持续开展科普宣传。
其他条件根据拟申报的科普基地类型对照《办法》(见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word格式);展示基地建设和科普工作的PPT汇报材料或视频(自动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内嵌语音解说,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上述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刻入1张光盘。
三、相关要求
(一)宣传组织。2022年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期为9月28日—10月21日。保税区科技局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材料的初审工作,可根据需要进行初步勘察。
(二)材料初审。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保税区科技局初审,初审通过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指定受理机构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三)评审方式。科普基地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税区科技局 江敏,022-84906091,18522637776
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刘瑞明,022-58183617;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王茂园,022-23330583。
2.受理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和1张光盘)均采取邮寄方式受理。请于10月21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A座307室,收件人王茂园。
附件:1.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天津市科普基地申请书
3.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材料提纲
4.天津市科普基地申报材料格式说明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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