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意愿参评企业须在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和政策解读要求,登录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在线填写、提交评价信息和佐证材料。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获得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企业在填报时,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系统中没有嵌入的数据,请企业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市科技局自3月开始,每月公示一次评价信息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每月公告一次通过评价的企业名单;3—11月的每月22日为公示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可自行关注市科技局网站相关通告。
1.申报雏鹰、瞪羚评价的企业,需在每月17日(含)前(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评价信息,在通过区科工局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后,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
2.申报科技领军和领军培育评价的企业,需在每月10日(含)前(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评价信息,在通过区科工局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市科技局组织的现场调查后,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
3.没有在前2条要求时间内提交评价信息的,以及其他原因没有纳入该月公示的,顺延至后批次处理。
4.市科技局于12月9日24时后不再受理企业新的申请,12月19日公示本年度最后一批,12月28日公告本年度最后一批。请各企业务必于12月7日前提交申请,以免出现申请驳回无法修改的情况。
三、科工局受理企业评价申请不收任何费用,不推荐、不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评价申报及相关服务。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评价申报工作。
市科技局政策咨询电话:022-58326707,022-87898802-8008
保税区科工局联系人:马骉,84912816
附件: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和领军培育企业申报指南
2022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