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
2022年滨海新区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申报。现就做好2022年滨海新区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须持有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证A证或B证(或新版“滨城”人才服务证白金卡),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团队已在新区注册创办企业,企业属于新区“1+3+4”产业领域,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不超过5年,并书面承诺获得支持5年内企业不搬离新区。
3.团队带头人在企业初创期持股比例应不少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0%。
4.团队在新区注册创办的企业,须拥有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列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滨海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明材料,应用信用报告(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地方信用网站信用报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不搬离新区承诺书;
2.团队人员名单,团队带头人的新区高层次人才证、团队人员的基本情况、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3.团队成员间的合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列入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研发计划证明,项目获得资助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相关佐证材料;5.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上一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上工业、特级和一级资质建筑业、大中型重点服务业企业还须提供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上一年度的《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三)审查报告。
(四)申报团队情况汇总表。
三、资助政策
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所注册创办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时间要求
3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积极推荐团队,组织填写申报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查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保税区科工局。
五、相关要求
申报团队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各开发区和街镇、组织评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团队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申报单位3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昊 电话: 84906316
附件: 1.滨海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书
2.关于申报滨海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申
报材料的审查报告
3.滨海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情况汇
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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