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企业:
为做好我市服务型制造遴选推荐并同时启动市级示范培育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级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市级示范培育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育类别及条件
(一)示范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其中申报企业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首日比重原则上达20%以上急了。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不再参与此次国家级示范企业遴选活动。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已获评过国家级示范平台的申报主体,可以申报示范企业,不可再申报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
(三)示范项目。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培育。已获评过国家级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可以申报示范企业或示范平台。
(四)示范城市。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呈现的区开展培育。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项目的企业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该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发然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正式运营时间须满两年;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典型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指南”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要求
通过申报网站(网址:http://selection.csoma.org.cn)注册并填报申报书(附件2),通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并加盖公章,申报主体提交的正式纸质材料编号要与申报系统上的电子编码一致。
企业申请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
(1)天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相关情况报告,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近3年获得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资料及目录;
(5)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6)企业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推荐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新注册企业注册后需新区审核通过才能填报,请及时与我联系报送至新区进行审核;
(三)附件2申报书为系统注册填报后导出版;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统一报送保税区科工局(西三道166号三楼A319对面)。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国家级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市级示范培育工作的通知
2.天津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
3.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大威;电话:24896110、13820074998;
邮箱:zhangdawei@adm.tjftz.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