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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29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
关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函〔2021〕27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15家企业列入支持的第二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3家平台列入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33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上述企业和示范平台,其中:重点“小巨人”企业3000万元,3家为重点“小巨人”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33万元。根据中央财政对于我市资金支持额度,并结合重点“小巨人”企业、示范平台填报的目标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 日至2021年12月2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 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83602788;传真:83602793;监督电话:233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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