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市科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方案》已经市科委党委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科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津党发〔2017〕8号)、《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津党厅〔2017〕10号)和《市政府系统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方案》(津政发〔2017〕7号)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规范、协调、高效、长效的抓落实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令出必行、落地生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三级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一)突出落实重点。抓重点任务落实,必须突出11个重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制定的政策措施、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三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注的重点问题;四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督办事项,中央国家机关要求落实的事项;五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大国家战略、重大规划部署;六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七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八是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专题活动议定事项;九是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部署的工作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和调研时提出的任务要求;十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十一是市科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部署事项,以及委领导批示要求。
(二)编制三级重点任务清单。一是全委重点任务清单。每年初,办公室围绕11个抓落实重点方向,提出全委重点任务清单建议方案,并征求委领导及各处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委领导和各处意见形成审议方案,提交党委会研究,形成全委重点任务清单。二是委领导牵头重点任务清单。在全委重点任务清单基础上,根据委领导分工职责,形成委领导牵头重点任务清单。三是处室重点任务清单。在全委重点任务清单基础上,根据各处任务分工,形成处室重点任务清单。在落实好处室重点任务清单的同时,各处应按照“三定”方案以及委内明确职责,抓好未列入全委重点任务清单有关工作落实。
(三)实施重点任务动态管理。年初任务清单确定后,新增的重点工作随时添加。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目标、进度的,按照程序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调整。
二、建立抓落实工作机制
(四)建立一张表格抓落实机制。制作统一推进工作落实清单一览表,涵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四个清单”内容,进一步细化推动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四明确”。各处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本着“往前赶”的原则统筹安排,力争按月填写进度。对限期落实工作,如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要求30个工作日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要按要求填写时间进度。工作落实清单将统一制作挂板、统一上墙,“挂图作战”。
(五)建立重点任务推动落实机制。完善动员部署、定期调度、中期推动、年终总结的组织推动机制。年初召开全委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会。每月召开重点工作推动会,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问题。每季度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系统总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处室要求不定期召开协调推动会。各处每周应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召开例会,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工作。
(六)建立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要求落实事项报告制度。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后,由办公室将会议部署事项,整理形成抓落实任务清单,责任处室按照会议和委领导要求抓落实。办公室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报告。
(七)加强重点任务归档管理。加强佐证材料档案管理。按照重点任务清单分类建立档案,做好落实过程资料、出台政策、制发文件等佐证材料日常收集,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的重要资料依据。实行重点任务一事一档。各处室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要求,以及市领导批示督办事项情况,按照一事一档标准建立专门档案。
(八)建立抓落实专人管理机制。各处室指派1名熟悉本处室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作为抓落实工作联络同志,具体负责本处推进工作落实清单一览表、月度自查自评表、绩效考核有关材料准备以及表格填报、佐证材料档案建立和本处室抓落实事项的督办等工作。
三、建立落实考核问责机制
(九)强化各级抓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谁配合谁服从”,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具体责任领域工作落实。对分管或本单位、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应当自主决定的事项,做到主动担当、主动抓好落实,力戒事事等待领导指示、批示和意见,不敢作为、不愿担当、不肯担责,进一步提高担当意识,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
(十)加强抓落实成果应用。年度全委重点工作任务和动态添加重点任务按完成时间节点和完成效果逐项考核。提前完成并达到标准的为“优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为“合格”、逾期完成或未达标的为“不合格”、严重超期的为“差”。办公室每月、每季、每半年以及年度分别对各处成果清单进行统计汇总,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转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办公室、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办公室和干部人事处。
(十一)严格开展考核问责。对于没有按时按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被市委、市政府问责的,直接进行问责;对于市委、市政府没有问责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没有配合好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问责。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办公室、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办公室和干部人事处,以落实情况为依据,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月度考核“不合格”、“差”的及时提示;季度考核一次“不合格”、“差”给予通报,并取消有关责任人年度评选优秀资格;两次季度考核“差”、三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问责;全年考核“不合格”、“差”给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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