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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处罚决定书津保社发综执处决字〔2026〕第040号

发布日期: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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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津保社发综执处决字(2026)第040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望海湾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GXG94 邮编:30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孟冬磊 职务:法人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欣欣家园35号楼 联系电话022-65816888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6年5月8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天津自贸试验区望海湾餐饮有限公司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与流霞路交口有未经批准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桌子、椅子)的行为,且到期复查结果不合格。2026年5月18日你单位到我局接受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承认其违法行为。2026年5月26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026-042).

    以上事实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6)》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现场证据照片、视频、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为证,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6)》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小写:1600元)整。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述方式缴纳罚款,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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