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安委发〔2019〕5号
关于印发《保税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市、新区和保税区党委、管委会部署要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保税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党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8月20日
保税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新区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党委、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反思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三个必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这条主线,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政治担当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难点,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管委会成立保税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尤天成同志任组长,负责主持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毕光庆、张凌霄、尹晓峰、朱玉兵、寇晓霜、赵学森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重大隐患督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勇同志兼任。本次专项行动以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企业、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天津港区、城市公共设施及场所等十个行业领域和区域为重点,层层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和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河南三门峡“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滨海新区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滨应急发〔2019〕13号)、《关于开展2019年化工 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保安监发〔2019〕25号)要求,对全区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医药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紧盯17家“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临港区域,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的内容,聘请专家从安全基础管理、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设计与总图、消防与应急管理等6个方面,对全区19家企业开展驻厂式检查,特别是要对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型企业进行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对于工艺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科工局、临港口岸局
(二)加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津保安委办发〔2019〕23号)和《新区安委办关于加大仓储物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为重点排查检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相应消防、土地、经营手续;是否存在超量、超防火等级储存;是否建立库存清单且与实际一致;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储场所是否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值守人员是否持证且保证有效值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提高整治标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继续严厉处罚一批,关停取缔一批。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规建局、商务局、城环局、市场监管局、临港口岸局
(三)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保安委办发〔2019〕1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津保安委办发〔2019〕26号)、《关于开展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津保安委发〔2019〕4号)要求,重点针对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要针对9类重点场所制定差异化检查清单,明确检查计划,确保排查整治期间全部完成。同时,以交通枢纽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实施挂牌督办并停业整顿。
责任单位:消防支队、规建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城环局、社发局、社区办
(四)加强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突出对道路、公交、轨道交通、水运、道路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开展排查整治,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控,治理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按照《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9〕1号)要求,全面加强公交车辆安全运行保障,大力提升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针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严格管控,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
责任单位:规建局、城环局、公安交管保税大队、公安交管空港大队、公安交管新港大队
(五)加强建设施工专项整治
启动新一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聚焦事故多发区域、多发领域下重拳、出狠手,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工地生产人员实名录入,建立工地不稳定因素排查稳控机制。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查体系、查问题、查整改,全面查处转包、分包问题,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清除一批,彻底铲除高坠和机械伤害事故多发根源。
责任单位:规建局
(六)加强工业企业专项整治
按照《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津保安监发〔2019〕14号)、《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方案》(津保安监发〔2019〕10号)、《保税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津保安监发〔2019〕21号)要求,重点检查粉尘防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建立台账、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围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备设施、煤气作业三个重点方面排查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钢铁企业,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以最严标准抓落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整”、经整顿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取缔。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科工局
(七)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整治
开展新一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督促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制止管道保护范围内危及管道安全的违章建筑、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落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道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责任单位:发改局
(八)加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在用设备定期保养、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九)加强天津港区专项整治
做好天津港集中式消防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继续开展天津港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彩钢板建筑、工业大院、“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屋、老旧房屋、远年住房、高层地下、施工工地、燃气管线、受限空间作业、道路交通、非法卸沙点、非法加油加气点、非法夹带运输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进一步完善天津港区域监管企业清单,建立健全企业“一企一档”,有效改善天津港区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临港口岸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及人员密集等场所专项整治
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供水方面使用的液氯和液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方面防范硫化氢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热方面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渣土堆场的导排水系统,防坍塌、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气管线的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油气运营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供电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场所以及游泳馆等体育场所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用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商贸企业、菜市场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餐饮等“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加强商场、酒店、学校、医院、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文体场馆、职工公寓、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以及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责任单位:城环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科工局、社发局、商务局、规建局、服务中心
此外,拆违保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彻查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此次行动不是一般性检查,要实现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点,采取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要严格监管执法,坚决杜绝执法领域的“好人主义”,不能以一般性检查代替处罚和问责,要采取约谈警示、严肃处罚、停业整顿、关闭清退等措施,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管委会领导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强化应急演练,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四、进一步做好保安全迎大庆工作
为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顺清常务副市长指示要求,按照新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安全迎大庆工作的通知》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
(一)抓好部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特点,落实《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明确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自查自改,将本方案和上级有关精神传达至本区域、本行业所有企业,确保专项行动部署推动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加,分片包干、各负其责。重点领域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暗查暗访、分片包干和组织推动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共治。要利用各类媒体,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将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纳入本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每周二(自8月27日起)17时前报送《保安全迎大庆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每月1日(自9月起)报送上月《保税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问责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2),8月27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总结,9月27日前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原每月25日前报送的“安全生产监管月报”停止报送)
附件:1.保安全迎大庆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情况统计表
2.保税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问责情况月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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