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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用人单位规模减员报备操作指引
区内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关停企业减员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订了《天津港保税区用人单位规模减员报备操作指引》,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 日
附件1:天津港保税区用人单位规模减员报备操作指引(津保人社发[2015]4号)
2:天津港保税区用人单位停业减员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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