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
现行政策是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职以上院校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到院校集体户,如果想将户口从其他区的学校迁入滨海新区,需要等毕业且在本市就业后方可以办理。新政规定户口在本市高职及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在校期间无需毕业和就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在滨海新区落户,实现就学即落户。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
现行政策是海河英才和积分落户政策。海河英才落户政策需要有学历、年龄、技能等条件的限制;积分落户政策需要连续缴纳多年社保,存在有时间周期长的情况。为加快吸纳人口形成净流入,新政提出在新区有稳定就业的人员,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保就可以申请在滨海新区落户,实现就业即落户。但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现象和确保真实企业、真正就业职工,明确了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企业的产业工人同期无异地社保和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的条件,让真正在滨海新区工作的外来人口享受到户口红利。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
现行政策是成批成建制落户,存在5名符合现有政策人员带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限制,新政规定京、冀等外省市成建制企业,不受比例限制,只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就可以申请落户,结合新区招商引资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新区能够将优秀的企业引进来,留住职工。
四、鼓励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
现行政策是海河英才和积分落户政策,均有就业的限制条件,没有单纯居住生活在滨海新区可以落户的政策。新政规定在新区稳定生活的人员,持滨海新区居住证满3年,缴纳个人社保1年,可以申请在滨海新区落户。实现居住即落户。防止出现只办理居住证不居住的作假行为,运用好大数据核查,真正解决经常居住在滨海新区的居民落户需求。
鼓励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
现行政策是海河英才落户政策中的创业型落户,需要申请人缴纳1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但是实际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人员中,多为起步阶段,无法满足这个条件,但是生活基础的确已经落在滨海新区,新政特提出了创业类型落户的通道,原始法定代表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原始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申请落户。降低了个人所得税标准。
鼓励为“ 滨城” 贡献者落户
现行政策是优化营商环境20项举措中的户口政策,要求是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经市局人口管理总队审批才能落户,新政规定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就可以申请落户,条件降低到区级,范围更广泛,并将审批权限从市级下放到区级,缩短了审批周期。
政策原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