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河长制背景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区域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改革事项
二、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三、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河长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立足区情水情,以保护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保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区域防洪除涝安全、维护河湖湿地生态安全、实现水环境根本性好转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湿地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则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组织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凝聚河湖湿地管护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拓展河湖湿地管理范围和管护任务,实行区域河湖湿地管护全覆盖。立足河湖湿地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湿地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湿地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二)河长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河长制的主要目标:保持辖区内无黑臭水体,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保持稳定,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滨海新区对保税区考核要求;全区水环境、水生态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防潮、防汛除涝保障体系得到加强,河湖湿地水系养护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防洪除涝安全建设;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
(三)河长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河湖名录和河长名录,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效果清单,确保河长制工作长效开展。
2.提升管理能力,落实河湖管护执法的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全面提升河长制信息化管理能力,升级完善现有水环境监管平台,实施“互联网+河长制”,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APP)、微信平台,将河长履职、公众监督、部门监管有机融合,确保责任落实。
3.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加大对河湖管理保护的投入力度,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足额保障河湖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加大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管理保护。
4.做好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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