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天津港保税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保税区出台《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及《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人才办法”和“实施细则”),安排1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人才政策规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科研团队、企事业单位进行资助和奖励。
据了解,该“人才办法”借鉴上海、深圳、苏州等地人才政策,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及平台建设、服务保障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对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在技术创新、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强力支撑五大产业发展
“人才办法”重点支持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金融保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三年,力争区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0万人;院士(含柔性引进)达到20人;国家与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进步奖和成果奖获得者等达到150人;高层次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万人。同时,加强人才科研平台建设,力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达到150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达到20家。
真金白银揽八类人才
据了解,其中关于顶尖人才:积极引进保税区优势产业急需的诺奖获得者、院士等海内外顶尖人才及团队,对于引进的“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引进的诺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专家,给予最高600万元的配套科研经费资助。
关于产业“大咖”: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转化中心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关于自贸人才:对航空航天、高端制造、金融保险及生产性服务业等自贸区重点发展产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研技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工作津贴及生活补贴。
关于海外人才:对引进的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或在跨国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8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外籍专家,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18个月。
关于创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在区创办企业或开展智力成果产业化的,经评定,可给予10万-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对具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关于储备人才:对企业新引进落户滨海新区的本科、硕士、博士,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关于技能人才:对由保税区推荐的获得国家、省部级技能人才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提供四项暖心服务
在租房购房方面, “人才办法”规定,对保税区引进与培养的顶尖人才,给予每月5000元的租房补贴。在区工作满三年,对区域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给予500万元的在津购房补贴。对规模企业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高3年。
同时积极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并支持和鼓励区域内拥有自有产权房源的重点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用于满足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建立保税区人才激励褒扬制度,开展保税区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给予每人30万元的奖励。实行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专家制度,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新政体现五大特点
保税区出台的“人才办法”和“实施细则”具有五大特点。首先是投未来。投资人才就是投资保税区发展的未来,新政是从把人才作为战略性资源储备的高度制定的,同时又在滨海新区人才新政基础上进行了再“加棒”。其次是力度大。安排1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助力来区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第三是资助准。新出台的“人才办法”不再进行大面积“撒盐式”资助,而是改为围绕区域航空航天等五大优势产业,实施精准引才汇智。第四是盯海外。着眼于天津自贸区发展和未来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视野,注重延揽海外高精尖人才,提升区域人才生态环境,国际国内人才并举互动。五是兑现简。“实施细则”配套“人才办法”一同发布实施,申报材料实行清单式管理,简便易操作。
据悉,“人才办法”“实施细则”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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