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玉珍、包永亮、宋菲诉天津所托瑞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8号、1093号、1094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天津所托瑞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马玉珍、包永亮、宋菲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8号、1093号、1094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11时00分在第三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6室,联系电话:022-2489506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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