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
行政处理告知书
[津保]劳监理告字[2025]第014号
被告知人:锋味小厨(天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伟 职务:董事长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168号SM城市广场D2038-D2039
一、经调查,被告知人存在以下行为:
经调查,2025年3月,孟昭锦、高志兵、孔波、王云鹏在锋味小厨(天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工作,被告知人拖欠上述4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9612.87元。
二、行政处理依据、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拟责令被告知人向4名职工支付2025年3月的工资及工资加付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9419.305元。(明细附后)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20室
联系人: 张卫倩 电话: 022-84906203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
2025年8月22日
职工工资明细 | ||||
序号 | 姓名 | 欠付工资(单位:元) | 工资加付赔偿金(单位:元) | 共计(单位:元) |
1 | 孟昭锦 | 3483.85 | 1741.925 | 5225.775 |
2 | 高志兵 | 6451.61 | 3225.805 | 9677.415 |
3 | 孔波 | 3483.85 | 1741.925 | 5225.775 |
4 | 王云鹏 | 6193.56 | 3096.78 | 9290.34 |
共计 |
| 19612.87 | 9806.435 | 29419.305 |
|
|
|
|
|
注:加付赔偿金计算方式:欠付工资×50% |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