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08日、2024年01月11日,我局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新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关于责令天津津铎建筑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天津时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初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晟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按规定函告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如存在以下情况,可向我局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需申诉,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商务大厦A座15楼
联系电话:022-85285477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