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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6      来源:保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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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2022)空港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1534328号

    杨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空港经济区桥馨苑21号楼-1-1001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23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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