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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09
来源:保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59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2 | 津(2019)保税区不动产权第1000791号 | 薛伟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名居花园21-2-501 | |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23年 11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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