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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关于责令天津鸿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关于责令天津鸿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鸿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2日前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报送至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逾期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提交的整改材料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函告相关资质审批部门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2023年3月22日
咨询电话:022-85285477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投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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