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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港保税区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天津港保税区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相关规定, 我局将对注册在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工作,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对象:
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在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抽查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1、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等文件要求,核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及其他需核查的有关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对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等文件要求,核查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许动态核查工作,按照附件2、3要求准备好核查材料,认真做好企业自查和待查工作。受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受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检查不合格处理。
2、对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整改达标的,我局将函告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已核发的证书,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好核查材料,具体检查时间以检查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受核查建筑业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3、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证核查材料清单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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