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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领军人才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3      来源:保税区党建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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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税区各单位:

    根据 2026 年“智汇滨海”人才节和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体部署,按照《滨海新区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滨人才〔2015〕15 号)、《滨海新区优化人才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滨党办发〔2020〕9 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 2026 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共分为四类,其中领军人才共包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第一类: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第二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第三类: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

    第四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项目,不含子项目。

    拟报名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进行推荐,申报第一类的,应为在保税区注册创办的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申报第二类的,应为在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第三类的,应为在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申报第四类的,应为在保税区内注册的民营企业。

    每名参赛人只能选择报名一个子项目。已入选滨海新区、天津市及以上人才项目的,不再推荐申报以上项目。

    二、报名条件

    参赛人为在保税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端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突出的专业贡献、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显著的引领作用。具体条件包括:

    01 创业领军人才

    参赛人在保税区注册创办的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应在1年以上3年以下;创办企业应为保税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清晰、业内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市场潜力巨大,并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团队;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品进入中试阶段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赛人自创办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注册之日起始终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个人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在30%以上(穿透合并计算后)。

    02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参赛人来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并与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是企业股东之一,每年在保税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应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专利,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担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取得业内公认的创新成果;原工作单位一般应与引进单位及上级公司等无股权关系。

    03 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参赛人来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并与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是企业股东之一,每年在保税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精通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管理创新,其水平和业绩受到业内专家肯定;原工作单位一般应与引进单位及上级公司等无股权关系。

    04 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参赛人来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在保税区注册并经营的民营企业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是企业股东之一,在引入企业缴纳天津社保6个月以上;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精通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管理创新,其水平和业绩受到业内专家肯定。原工作单位一般应与引进单位及上级公司等无股权关系。

    以上四类参赛项目参赛人一般应自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参赛人一般应已在保税区工作,且来区时间应在2025年4月1日之后,对亟需待引进的人才,可探索先参赛再引进;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参赛人应已在保税区注册创办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且注册创办时间应在2023年5月至2025年5月之间。

    三、报名材料

    1.参赛申报书;

    2.附件材料;

    3.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4.审查报告;

    5.参赛人选情况汇总表;

    6.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四、时间

    2026年5月15日前,通过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官网进行报名(https://www.bc-talentfs.com/channels/437.html)。申报主体对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对报名条件有差距但能力业绩突出、申报主体支持破格的,出具破格申报申请,连同报名材料一并上报保税区有关部门。

    线下提交材料:

    1.一份电子版材料:包含所有报名材料,同时提供可编辑版申报书。

    2.三份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材料(带有目录)、审查报告分别装订,其余材料不装订。

    五、奖项设置

    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人经费资助150万元;对入选的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给予每人经费资助50万元;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每人经费资助20万元。

    六、相关要求

    参赛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材料,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统一申报,申报书中所列成果均应在附件中体现,申报主体要严格把关。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并暂停申报主体3年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保税区人社局 84906093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保税区科技局 84906091

    3.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保税区发改局 8528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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