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港口服务“收小费”问题整治工作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公平、透明、规范的港口营商环境,坚决整治港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收小费”不正之风,保障港口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升港口服务质量,现将天津港保税区整治期间的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范围
天津港保税区港口各类工作人员及代理服务人员等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通过故意拖延办理业务时间、设置不合理障碍、降低服务标准、不予正常放行等方式,利用职务之便迫使货车司机等服务对象为获得及时、正常服务而支付“小费”。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2-85231864
举报邮箱:bszwb@tj.gov.cn
三、相关要求
举报需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支付记录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天津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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