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司、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租赁或抵押。
§ 国家可以通过公开挂牌、拍卖或招标,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土地使用者,以换取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需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定土地的边界和面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地价和付款条件、土地使用目的以及终止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 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除有其他条件或与城市规划相抵触外,出让合同可以续签。
§ 根据《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工业用地的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 关于天津市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及交易结果的历史记录,可查阅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